zt: 【网络民议】“死磕派”律师不可政治上自我高估

2014年5月8日星期四

5月8日,环球时报发表署名为单仁平(疑为主编胡锡进)评论《“死磕派”律师不可政治上自我高估》,文章将参与六四纪念活动后被刑拘的维权律师浦志强称为兼有“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和政治破坏力”的“死磕派律师”,认为浦参与“纪念聚会”已故意冲撞了“法律红线”,文章告诫死磕派律师们“必须承认自己的局限性,不可以为自己才是中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突破和决定性力量,这样的自我政治高估会导致行为的很多错误。”

以下为环球时报评论全文:

单仁平

维权律师浦志强的家属对网上人士说,浦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于5月6日凌晨被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一些人通过微博对浦被刑拘表示同情,这与去年许志永因同一罪名被刑拘后的网上反应差不多。

我们认为,司法问题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浦志强本人就是律师,他周围有大量可以向其提供司法援助的资源。浦曾参与了对“上访母亲”唐慧案和重庆任建宇案的成功法律维权,从道理上说,浦的自我维权应当更有条件。

让我们暂且抛开浦案本身,围绕“死磕派”律师谈一点看法。

“死磕派”律师大体都是针对“公民维权”开展活动的。整体看,他们对推动社会更加公正、对发展公民维护正当权益的能力做出了一份贡献。通过唐慧案、任建宇案等,社会的法治思维获得了新的角度。

与此同时,“死磕派”律师的行为方式不时突破律师行业的规范。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经常表现出激烈的政治倾向,他们的维权活动并非专注于法律手段,而是倾向于“社会化”,如动员网上舆论,支持甚至参与非法的现场活动等。

律师通常都应是法律条文主义者,严格在现有法律体系内行事,以这个体系为唯一蓝本开展业务。但一些“死磕派”律师以质疑、修正现有法律体系为使命,他们更像是“社会活动家”和“政治积极分子”。

这使得“死磕派”律师的角色让人一言难尽,他们当中一些人对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和政治破坏力错综交织,一方面推动司法的程序正义,一方面又为实现具体诉求不择手段。他们一方面唤醒了部分人的维权意识,一方面又与民粹主义力量合流,导致舆论对司法的过度干预。

从这几年的情况看,维权律师表现自我价值观的空间很大,尽管一些人公开展现反对现有权力体系的姿态,但只要他们以合法方式活动,他们的存在就实际被接受了。这当中有的“死磕派”律师自我炒作,谋取名利,整体环境也未做干预。

问题最终出在少数“死磕派”律师故意撞了法律红线。据浦志强的亲友透露,他在被刑拘前参加了一个上世纪“八九政治风波”的所谓“纪念聚会”,我们不知道那件事的细节和它与浦被刑拘之间的联系,但明眼人一看就清楚,那样的活动在中国是被禁止的,它显然就压在法律的红线上。

浦志强为“上访母亲”唐慧提供法律辩护,舆论都支持他,法院的最终判决和他的辩护方向是一致的。无论浦做每一件事时内心想什么,但只要那件事是合法、正当的,大环境就鼓励了他。从以往情况看,“死磕派”律师都是在自我行为违法时,“就事论事”吃了官司。尽管他们宣称这是官方“找茬整他们”,但这种指责完全是意识形态化的,不具有司法价值。

在这个社会上,所有人都应当对法律有敬畏感。一些官员丧失这种敬畏,结果不断有人身陷囹圄。有的“死磕派”律师也从另一个方向失去对法律的敬畏,以为自己的价值观就是法,顺他们的要求行事就是法治建设,否则就是“维护专制”、“反人民”。他们在政治上有些幼稚,个人性格中还有些傲慢,这使得他们对时代潮流的看法出现偏差。

“死磕派”律师成为“异见人士”中较为活跃的群体,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社会的反思,但他们自己却丧失了反思的能力。这是危险的。他们必须承认自己的局限性,他们切不可以为,自己才是中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突破和决定性力量,这样的自我政治高估会导致行为的很多错误。

以下为数字时代编辑摘自网友评论:

thedoors2012:太监评价硬汉。

愚不可及1:真棒!你講法制,他給你講政治。

胡抡八侃:中央说了七个不要讲,你却偏要讲。

中国驴帮:单将浦参加纪念会说成法律红线,进而言其违法。请问单,你的法律依据是?

何三畏 :在这个是非颠倒,法治不彰的国家,居然有人冠冕堂皇地攻击为数可怜的“死磕派”律师。想想死磕派的另一方面,不就是妥协派勾兑派出卖派么,不就是讲政治的律师,维稳的律师么?问题是,恰恰是这些律师在攻击死磕派。真够可悲,也够可怕的!

holicchen:对根本就没犯罪的人搞赤裸裸的政治迫害,坏球屎报你个助纣为虐的飞盘狗早晚被主子抛弃。

廖大师与玛格丽特: 既然是司法问题,扯什么“政治高估”呢, 尼玛到底是踩到法律红线还是政治红线了,到底是刑事犯还是政治犯,你倒说清楚啊。

嗯咕嗯咕呗:不是死磕派自我高估,而是死磕派低估了当局的无耻。

塘口小邓:这文章就是赤裸裸的告诉你们,不允许有异见。所以,以前还有遮羞布,现在就是直接粗暴抓人就对了。

王才亮律师:“如果天空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的,那就蜷伏于墙角。但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热情的人们。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曼德拉名言我想也适用于律师界有关死磕的争论。

哆啦付:浦志强犯 “公民让领导不爽罪” 被抓。

假装在纽约:昨天章子怡推荐的韩国电影《辩护人》,主角宋佑硕律师的原型是跳崖自杀的前总统卢武铉,电影浓缩了韩国的血泪史,因为触痛了历史伤口而让韩国人涕泗横流。电影末尾,一身白色囚衣的宋佑硕含泪微笑,输了自由却赢了正义,输了现在却赢了未来。

毕星星:你主张法制,独裁立刻以你为敌。没含糊。

赶场路过:浊世翘楚家国荣耀。挺浦律们。

石头在风中飘:赞把讲理的关进去,剩下的可都是不讲理的了。

我爱绿领巾:把“死磕派律师”换成“环球时报”,你读读也挺有道理。

任建宇305 :浦志强律师于我有大恩,而今他被陷囹圄,我不知道做什么能帮到他。如若他有一天因此被审判,我希望能出庭作一个证人。

阿花的伊萨卡岛 :在被死死看住的朋友里,浦大概是和“他们”关系看起来最融洽的,有一次我们吃饭,桌上就有盯他的人,大家照样碰杯喝酒。浦还告诉过我们,他看着别人睡在自己楼道口不忍心,开门煮饺子给他们吃。我去年写篇文章叫“我相信会有一颗松掉的螺丝钉”,但在现实世界里,为什么每颗钉子都被拧得那样紧。

akid:说好的寻滋扰事呢?自己打脸也这么狠?

T0_0Y:我有局限性,我有局限性,我有局限性~

鹅米豆发:在寻衅滋事与煽动颠覆的边缘,哪个敢自我高估还政治上,且,即便他们政治上再高估,法律上也没有任何问题。

开心的小崽:他们从来没有自我高估过,是有些人高估了人家,所以这才搞个什么口袋罪把人家装进去了。犯得着么?

信命了:政治上自我高估显然是西来元根啊!

张小山人:那环球时报能不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拘留他呢?

孙非文:环球时报也不可自己高估,没有体制在,这几报社早就被人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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