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立此存照】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报万报“马巴”开

2015年12月3日星期四

@杨锦麟:这阵子,各地报纸低级错误频频,媒记君都有点审美疲劳了。"贪污和受贿部"、"公安局分赃大会"、"市委书记公开辞职",这几个梗哪个不比"奥马巴"来得 劲爆。不过,这次粗心大意的可不是一个两个编辑。定睛一看,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报万报"马巴"开。

@徐子林不加V:这才叫"通稿",这在心里得多仇恨米果总统奥马巴啊……

4ef20071jw1eym8xhohm0j20io09xjsd
4ef20071jw1eym8xhvvsqj20jd07gwey
4ef20071jw1eym8xijz4uj20k00bljt0
4ef20071jw1eym8xirjvhj20id07udgk
4ef20071jw1eym8xj0o1yj20gv0aq75k
4ef20071jw1eym8xj7utaj20fa05rgmc
4ef20071jw1eym8xjf71ij20in079gm9

以下图片来自新浪微博:

0066OYJ1gw1eylmzgp2wfj30qo0zktdy
0066OYJ1gw1eylmzh4rf8j30nq0hsgpe
6d0b6b33gw1eym5us1rjzj20hs0d1mz4
0066OYJ1gw1eylmzhigmpj30f10qotan
9c1851c5jw1eym7axs0dcj20j60d575j

以下评论由数字时代编辑收集自新浪微博:

darwinci:指鹿为马[doge]这就是检验谁听话谁不听话的时候,印出来是奥巴马的,已经上巡视名单了

假行僧老巩:关于各级地方报媒一律采用新华社通稿,把美国总统"奥巴马"写成"奥马巴",一时间成了笑话。收到两条神评。1. 试探你的忠心,和指鹿为马一样样的……2. 一些媒体可能是故意不改,反正通稿出了错也找不到我,无声的抗议吧。都挺深刻、内涵。[good]

@深圳田雨:对重大敏感新闻严格按新华社消息报道是媒体铁律,所以当"奥马巴"出现在新华社的通稿标题之后,财新网、中国网、中国新闻网以及十几家报纸被带进沟里,奥马巴在12月1日响彻全国。这让我想起多年前在北方工作时,一副市长叫毛旭,我们的播音员播成了毛九日,这位市长也火了一把。

@元元的姥爷退而不休:新华社出了个奧马巴,全国媒体统一跟进!我不相信编审们全都粗心大意,更不相信他们集体失明。因为这是对"必须使用新华社通稿"的绝好讽刺。想当年;全国学习"不须放屁",这句台词让歌舞团的音乐舞美设计们绞尽脑汁。

@寿大卫:可见各家报纸有的版面真是不用看,完全是传声筒和复印机的角色。

@郑维:新华手一抖,大家都出丑……

@朱学东:通稿把奥巴马写成奥马巴,没什么好辩解的。至于那些犯错的报纸,同样也没什么好辩解的,活糙没责任心。当然跟着走到沟里问题的根源,还在体制,不全是通稿制度,而在于从上到下的号令一体化不得有他想妄议的体制,它们泯灭了其他人的判断力,只要跟紧就行,圣旨时代如此,毛时代如此,至今余绪犹存。。

@光晖碎阅:千篇一律,一叶知秋!新华社通稿误,把"奥巴马"写成"奥马巴",地方报刊照例一字不改采用,把明显的常识性错误,没有主动纠正过来。其中原因有两种:一种是明知错了也不敢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责任又不在我;明知错了也不愿改,故意亮亮现行新闻体制的弊端。神仙通稿,一律千篇源头所在。

@宋朝诗人黄庭坚后人黄美娟:秀才江湖:宣传部经常下令,禁止媒体私自报道,一切以新华社报道为准。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新华社把"奥巴马"写成了"奥马巴",媒体也必须以新华社报道为准,必须将错就错吗?新华社如果指鹿为马,媒体也不能指出那是鹿不是马?

@樊昕-:【"奥马巴"影响到全国】12月1日,被新华社改名的美国总统"奥马巴"登上了烟台晚报、诸暨日报、银川晚报、东南快报、西安晚报、今日早报、亚太日报、绍兴晚报、青年时报、北海日报、北海晚报、巴渝都市报、国际旅游岛商报等报纸的标题,响彻全国。受水的媒体,今后还对国社的通稿深信不疑吗?


© Sandra Fu for 中国数字时代, 2015. | Permalink |
Post tags: , , , ,
订靠谱新闻 获穿墙捷径 请发电邮(最好用gmail)至:sub@chinadigitaltimes.net



via 中国数字时代 » 网络民议 http://bit.ly/U3z0eU

原文链接: http://xiaonews.blogspot.com/2015/12/zt_3.html

blogger打不开的朋友可以试试tumblr:http://xiaonews.tumblr.com/(已被墙,请往xiaonews后加数字,目前是http://xiaonews2.tumblr.com/)
欢迎分享:


较新的博文

较早的博文

0 comments:

发表评论

 
边城小报 ©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