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一日段子荟萃  9-9  #一日段子荟萃 @ranyunfei:选“毛主席万岁”这个谣言破灭的今天,两高法出台关于谣言的新解释,时间与火候均佳,妙到颠毫。谁说他们不读历史呢? @pufei:今天是...

2013年9月9日星期一

一日段子荟萃  9-9  #一日段子荟萃

@ranyunfei:选“毛主席万岁”这个谣言破灭的今天,两高法出台关于谣言的新解释,时间与火候均佳,妙到颠毫。谁说他们不读历史呢?

@pufei:今天是2013年9月9日,历史上的今天北京某网站大V毛主席破除关于“毛主席万岁”的谣言。其后,北京居民江X、王X文、张X桥、姚X元因协助散布“万岁谣言”被有关部门带走协助调查。36年后的今天,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确定今天为“国家辟谣日”。

@满眼荒唐事:建议国庆改为每年的今天。

@szstupidcool:谣言这个阵地,你不占领,就会被敌人占领。——润之

@萧瀚:拉登地狱遇蟊贼,问道:“蟊兄,我搞了两座楼就被追杀十年,你恶贯满盈反倒生前死后亿人景仰,这是为何?”蟊笑道:“哈,我让百万恶棍统领千万傻子,戳瞎扎聋封嘴四万万人,你没下功夫。”拉登叹服:“蟊兄牛逼,小弟服了,怪不得你成太阳,我就一盏灯,还被拉黑。

@王晓渔:能否这样重新评价希特勒:对希特勒要一分为二地看,既不必神化,也不必妖魔化;希特勒晚年犯了错误,不等于希特勒思想是错误的;不能全盘否定希特勒,因为他使德国变得强大;希特勒虽然制造了灾难,但他的理想主义是这个时代最缺少的;否定希特勒的主要是精英,德国的底层人民很感激他……

@camour2004:“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被浏览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500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搞笑,按这样的司法解释,要构陷一个人太容易了,直接动用水军,10分钟不到就能达成“情节严重”了。

@十年砍柴:如果你爱一个人,吻他五百次;如果你恨一个人,转他五百次。

@daofeichang:恭喜贺喜两院,在以言治罪卖妈屄且不开发票的道路上,你们创造了历史奇迹。

@mobaobao:公元2984年,我因造谣被枪决,行刑前老大哥问有什么遗言,我说,可能躺着中枪要舒服一点。

@YouChu:各大V、fo者众多的,都少说话啊以后,5000次实际点击、500次转发也就瞬间完成了…新浪微博下期新增功能,浏览、转发次数设限及预警,这功能得收费。

@as50as:谣言也是有等级的,红党的谣言写进法律和政策,在cctv播放,在人民日报刊登,他们不受被转发500次数和点击5000数的限制,他们高高在上,藐视环宇。

@CorndogCN:各位开发者们赶紧弄个微博应用,当转发数达到499次的时候自动删除微博,49元VIP包月才能使用,绝逼大赚,是的,我免费把这个创意说出来了,能不能发财,就看各位的行动力了。

@hnjhj:谣言转发500次可判刑。——也就是说,一个人违不违法是由别人的行为决定的?或者说你的行为可以导致别人坐牢?太先进了这个。

@多半瓶的醋:你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什么规定诽谤信息转发超过500次算情节严重吗?因为最高法和最高检是俩二百五!

@shangguanluan:他们突破法律程序的时候,你说他们总不敢突破法律实体;他们突破法律实体的时候,你说他们总不敢光明正大正视这个问题。于是,他们正式出台司法解释了。啊,这,就是从胜利走向胜利。

@10anfeng:高法高检界定网络造谣罪,越解释越糊涂,但有一点清楚:网上所有言论皆可入罪,说你罪就罪说你无罪就无罪。无需具体实证指标,一切皆遵官方认定。习已恢复老毛的反革命罪,且用法律之口。与时俱进的倒退。极权也有法专制亦有律。百姓看不懂天朝的特色法与律,但百姓却感觉到天朝用心之恶毒。

@格瓦拉:【院内故事】孙子对爷爷说:现在动物们老是在背地里说我们的那些见不得光的事。爷爷说:没事,我刚出台办法,捏造事实诽谤人类立刻送屠宰场……孙子说:这能管用?它们说的可都是事实啊!爷爷淡淡地说:肯定管用,它们清楚,是不是事实是由我们决定的……

@弹弓子E:今晚《焦点访谈》播出了两高关于网络造谣诽谤的司法解释,并举例哪些言论属于违法行为,证明出台司法解释的必要性。问题是立法必须严谨,不能成为罗织罪名的工具,否则这法还不如没有。四大名著作者活在今天,施耐庵损害国家形象、罗贯中明知是谣言还传播、曹雪芹诽谤、吴承恩捏造事实,全尼玛得进去。

@仝宗锦:两高解释从程序上明显僭越了宪法规定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从内容上实质限制了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权。这再次说明,没有违宪审查的依法治国,就是依法律治百姓,就是耍流氓。

@运床专家:影响新浪微博的三个夏天:1.2009年夏天的邓玉娇案、石首抢尸案和七.五案,致饭否被关、推特被墙,这是新浪微博得以问世的基础与前提;2.2010年夏天的宜黄拆迁案直播,是新浪微博成为公共事件主要传播平台的标志;3.2013年夏天的秦火火、薛蛮子案等打击大V风潮,是新浪微博影响力进入下行线的标志。

@szeyan1220:香港人眼中的大陸人:一聽到天然氣漲價,全城百姓排隊購買;一聽到交易利得稅20%,離婚也毫不猶豫…他們不質疑不抗爭,用卑微的小聰明小算計獲取可憐的效益。這就是特色的奴性順民慣性思維和處世哲學。

@叶恭默:数十年的哈哈镜宣传,让国人看到的是一个扭曲变形的日本。事实上,我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才是真正扭曲的,日本是一个完全正常的文明国家。当我们文革噩梦未醒时,它早已加入七国集团。中日关系,无论大事小事都要搅上历史恩怨杂拌一番。可以不夸张的说,亚洲的面子90%是日韩挣来的,中国贡献接近0。

@苁偂洧蓙屾:住的愁。拼搏一生难买楼。吃的愁。防不胜防地沟油。病了愁。一生积蓄医院留。老了愁。无依无靠喝稀粥。婴儿愁。三聚氰氨替奶牛。毕业愁。找个工作难糊口。吃肉愁。涮个火锅假羊肉。活着愁。劳苦一生白了头。死了愁。一块墓地一座楼。

@新时代的傻:默默奉献等提拔;没有关系想高爬;身体有病不去查;经常加班不觉乏;什么破事都管辖;能退不退还挣扎;当众对头特肉麻;感情靠酒来表达;不论谁送都敢拿;包了二奶还要娃;高级名表腕上挎;摄像机前抽中华。

@kuanglaowu:一个月来,网络总不顺畅。换了光纤,换了三个路由器,还换了网络“猫”,网络信号也是时有时无,有时还得断网一整天。网监也来了电话,明确指出从我这“IP"地址发出的微博有问题,凡涉及西藏,新疆的信息一概不得发表和转发。天下无言,就能兴邦?

@新浪文化:一铁路工人上街,一乞丐伸手说:老板给点钱吧,一块五毛都可以。该工人愤怒:老子一月工资2600,31天没休息,24h待命,一个月44640分钟赚2600,每分钟赚0.058元,一分钟6分钱都不到,你花15.7秒说13字就跟我要1块钱,老子要花1030秒,你居然还敢跟我要钱?!”乞丐听后无语,给了铁路工人2块。

@NASA中文:美国航天员和中国航天员在太空相遇。美国航天员:“中国太伟大了,我一眼就看见你们的长城了......" 中国航天员瞄了一眼说:“那是堵车......” 

@刘桂娟:听了几遍《High歌》,竟然发现这歌是歌颂党的。。开头“毛、邓、涛,就跟泽一起来,没有什么阻挡着恩来”......副歌部分“咦咦咦咦你不在薄不在,咦咦咦咦习还会在”......直接唱出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信大家唱唱试试。

@罗洁琪:一个政法系统的同学对我说,他帮我问了某个法院的副院长,“为什么对于贪腐案件,法院总要列为敏感专案,低调审理”。答曰,“怕被告在法庭上突然咬出其他的领导”。

@李字熙:一个收入127000元的富人,找到10个收入1元的穷人,大家一起照张相,经济学家就可以骄傲的宣称我们“人均收入达到12700元”。

@做个被上的表情:所以说在聪明人眼里永远没有市场饱和的,处处都是商机,萧敬腾演唱会可以卖伞,杨幂演唱会可以卖防毒面具,李天一演唱会上可以卖淫,五月天演唱会上可以充话费。

@tracybaibai823:在医院遇到一大神。护士姐姐拿体温计给他,他二话不说放嘴里,护士姐姐温柔的说,"腋下"。此奇葩想了两秒,他挺萌的弱弱的说了一声"耶"。

@PETD亚洲善待博士组织:昨天晚上搞个迎新晚会,我们班出合唱:《我们都是一家人》。上台前,师兄鼓励大家说:“师弟们,不要紧张,要像师兄一样镇定”于是,十几个人迈着整齐的步伐走上舞台。师兄上台后先报幕:“下面我们为大家献上一首大合唱!歌曲的名字是《我们一家都是人》。”

@疯子W姨三:有一天,杨幂和刘恺威吵架,杨幂吵累了,只好无奈的说:“我妥协了我妥协了。”话音刚落,只见刘恺威箭一样冲破窗户,从21楼跳下。

@正宗好鱼头:“你到底爱我哪一点嘛?”“你漂亮、聪明、贤惠、幽默、有气质。”“讨厌,人家哪有你说的那么好啦。”老婆说着,拿开了架在我脖子上的刀。

@一起神吐槽:现在的女的动不动就说找个像灰太狼那样的老公。我特么就想:人家灰太狼5年没抓到羊,红太郎照样不离不弃。要是你老公俩月没工资你早就跟别人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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