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网络民议】党中央特殊行动科普:“强力部门”+“规避法律”

2016年1月7日星期四

环球时报|香港书商配合调查真是被炒作歪了

至于让李波出现在内地"有关部门"符合不符合《基本法》,关键看李波是以什么方式进入内地的。如果是内地警员去香港对李波采取强制行动,把他"五花大绑"塞进警车带过检查站,那肯定不行。然而全世界的强力部门通常都有规避法律让一个被调查者进行配合的办法,既达到开展工作的目的,又不跨越制度的底线。​

有一点很重要,香港法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是对抗的关系,前者不是用来掩护一些人或机构危害国家安全的专门制度安排。如果一些力量把香港的法律空间朝着对抗国家的极致使用,就说不准什么时候踩到危险的边界上。如果是普通人,没有做特殊斗争的准备,就不应把自己推向极限的地带。​

强力部门规避法律

以下评论由数字时代编辑收集自新浪微博:

越虚子:强力部门,规避法律,这还是法治社会吗?[笑cry][笑cry]都可以笑出声来。

@当鱼鱼DDD:"强力部门""规避法律"……真是传说中的猪队友啊[笑cry][笑cry][笑cry]

@村妇上春树:你就说锦衣卫又非正常手段抓人的不就好了 有此猪太监 赵国基业怕是药丸

@F_雪墨:目瞪口交[笑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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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清新的我-宇佐见美咲:我其实就是想知道,什么叫"以自己的方式回到内地",用哆啦A梦的时光机咩。。。。。。。。[doge][doge][doge]

@一头小活猪:强力部门应该是如图所释操作的#我替进进叼飞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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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妥协的豆豆:其实我们国家有个秘密组织,特异功能组,能瞬间转移。😑😑😑😑把波仔捉住然后转移回内地,再用控制思维让他写封让全世界都怀疑的信!!!😑港产片看多了莫

@实话只能瞎说:"强力部门"是个什么东西?党卫军?特高课?76号?

@水流沙坝2:自己的方式偷渡配合嫖娼,自己的方式配合吸毒。最后发展到自己的方式配合坠楼。

@水流沙坝2:《环球时报》说李跛瞒着 家人,不带证件偷渡回大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这觉悟,深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比大陆人民不知高到哪里去了。也让我想起一个前苏联笑话——"到了共。 产。主、义,国家就不需要警嚓了,因为到那时,人民已经会自己逮捕自己,并宣判自己有罪。"转

@joshua2201:其实习可以用法制一点的方式去告这些出书人,就像国外政要一样,面对污蔑我就上法院告你,可能内地呆久了,不懂西方规则用了权力这东西挑战了法律,这在香港行不通,在西方社会也无法行得通。法制思维内地永远明白不了。

@PowerZelot:屎报 你这是在妄议强力部门!!!

@斯文加个贼:小时候经常听到对国民党的控诉,说他们如何进行绑架秘密逮捕,因此自小就恨透了国民党。看过环球的评论,忽然觉得国民党是做得对的。

@廖睿: "一国两制"可以直接宣布废除了。

@BillHoward:"然而全世界的强力部门通常都有规避法律让一个被调查者进行配合的办法,既达到开展工作的目的,又不跨越制度的底线。"———-​我明白了,是钓鱼执法……

@最棒的abcdef:把绑架说得如此雅致,这是何等的功力?佩服!

@妩媚开心粑粑:胡锡进/单仁平,你就是这样出卖主子的吗?什么是【强力部门】,什么叫【强力措施】,什么叫【规避法律】?裤衩姨妈巾都让你掀起来了,你这是在对党中央特殊行动进行科普吗?[哈哈]

@泉州府尹:胡编你把你主子出卖了你知道吗?你就不能死咬是嫖娼吗?而且我们也喜欢看你胡说八道又一本正经的样子[doge]

@小利非刀:执法部门,规避法律,@环球时报 @胡锡进 你又高级黑了吧?

@QIAN丰:无力吐糟,环球啊,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不能什么屁股都擦。要有选择性地擦

@COLA奉行:在叼飞盘这方面,混球时报有着与生俱来的本能和积极性。只是,混球对于飞盘和铁饼分不大清楚。经常被铁饼砸过后,拖着带血的口水嘟囔"铁饼比飞盘更好吃"

@骑士铁十字勋章:传统相声中有个著名的段子《扒马褂》,《环球时报》就是那个负责跟在后边圆谎和擦屁股的

@唐宁街426号:为什么要调查他?为什么要调查他?卖卖书也有罪?

@泰迪熊leodarling:大陆有办法让你自己过来,比如色诱,然后被嫖娼

@泉州提督:那你承认是用非正规渠道抓人的了?五个人里面好像还有一个是在泰国失踪的,怎么解释?想想脊背发凉!

@周采薇:我感觉我重新认识了中文。

@牛哥在路上2011:废话连篇?只要告诉怎么带的就行

@野焚的世界:你们真是高级黑。本来大陆百姓啥都不知道,现在被你这文章引导得满城风雨了

@1003577446思民:你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啪!

@接二连三3:李嘉诚是真聪明啊!

@牛哥在路上2011:废话连篇?只要告诉怎么带的就行

@烧鹅饭inLA:胡编这是在叼铁饼啊,规避法律都说出来了。

@远古大脸龙猫:羡慕胡主编有一口好牙,这已经不是在叼飞盘了,这是在叼铅球啊

@卡尔尤斯OTTo:解释一下:老子有枪 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谁叫你不姓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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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明報|妥善處理銅鑼灣書店失蹤案 增強對「一國兩制」的信心

有內地傳媒認為,這封信使「『越境執法』和『綁架』說都已不攻自破」,可是從同理心檢視這封信卻不合情理,而且還折射出像李波等人的離奇失蹤,若認為一封信就可以證明他們的失蹤不涉及衝擊「一國兩制」和違反《基本法》規定,缺乏說服力。另外,若認為這樣一封信就足以合理化李波等人的不正常失蹤,那是對基本智慧的侮辱。因為不合情理之處,根本難有合理解釋。

蘋果日報|《環時》:強力部門有辦法規避法律 官媒變相證中共擄李波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指出,《環時》連日的社評已經「畫公仔畫出腸,李波係喺大陸,係俾人捉咗,咁又點?因為佢其身不正,觸犯內地法例」。
陳志全指出,就算李波觸犯內地法例,但他身在香港,都不能由任何人士在香港捉他返內地執法,他批評上述講法是強國邏輯:「佢意思係執行人員唔係公職人員戴住證件,就做乜都得,令香港人非常震驚,簡直無法無天,公然喺社論講『我犯法,但你捉唔到我呀,我大過或超越法律』,唔使講道理,可以打橫嚟!」陳促請港府應盡快要求內地當局澄清有關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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