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就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裁定浦志强有罪,两罪并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浦志强2014年5月初被警方抓捕,至今年12月14日首次接受审判,22日作出一审宣判。官方新华社称浦志强服从判决不上诉。(BBC)
浦志强一案做出宣判后,微博、国内新闻网站等诸多评论渠道都进行了严厉的限制,与此同时大量的"五毛"账号活跃,不过,仍然有不少网友积极评论。23日环球时报对此官方定调称这是"法律的胜利",但是一些网友则认为这只是"党的胜利"。
以下为数字时代编辑摘自网友评论:
letscorp:环球时报:浦志强被关押一年多,经过反复调查取证,其涉嫌触犯法律的证据最终缩小到他通过多个账号发布的一些微博,最终判三缓三体现中国法律尊严。 #装忠反 #黑得漂亮
燕文薪:重判或者轻放,党国都在那里,不增一分仁慈,不减一分专制,政权的性质从未改变。26年前的坦克,26年来无数的义人入狱,以及空椅子主人的11年,难道还不足以让世人清醒吗?
freedomandlaw:我知道浦志强不上诉,有些人会失望,他们期待一个不认罪的浦志强,依你们的对天朝制度的了解,上诉意味着能够获得公正的机会吗?浦志强无罪还需要通过上诉来证明吗?上诉意味着更长时间的羁押,对于一个身体不好的人,已经被监禁了那么长时间,你能体会那是什么滋味吗?你能体会他家人的滋味吗?
freedomandlaw:判三缓三,浦志强终于可以回家了。但是呢,首先律师没得做了,其次已经关了近20个月,再次,缓刑还要三年,之前被羁押不会被折抵刑期,最后,他无罪,法官判他有罪。
mozhixu:政治案件,仅从政治博弈计,缓刑是党国的最爱,即能清除直接目标,又不用付出太多负面代价,反过来,被缓刑是受害者最差结果,既实际付出完全自由(拘押期)和不完全自由(考验期),还要被迫低头,被羞辱,甚至可能失去道义形象。只是人非草木,健康、家庭都不能无所动心,早点出来,也不是什么坏事。
blogtd:在中国一个人认罪与否,不是看他有没有上诉,而是看他有没有上央视。
mynamexu:官方公布的浦志强"认罪书",其实压根儿就不能收到抹黑并矮化老浦的功效!在这个不到三条推文长度的"认罪书"中,老浦很巧妙地释放出来了并非真心认罪,而仅仅只不过是为了早点回家之目的非常违心的敷衍当局的话语,明白人一眼就能看出来。
尚宝军律师:刚刚接到老浦的电话,表达:1、被指定监视居住,夫人陪同,环境、照顾尚好;2、感谢大家的关注、支持,特别感谢江老、张老、老贺、展江、宝成等朋友们;3、目前需要休息、调整,其他十天上诉期满再说了。
letscorp:不管怎么说,能经受住土共掘地三尺的调查,既没有接受国外资助的证据,又没有被吸毒、嫖娼、偷税漏税等等,说明浦律真的是当代大圣人。全国九千万党员里能不能找出一个这样的我都很怀疑。
duyanpili:为不让浦志强律师上诉,今天被判缓刑后浦还不能回家,被指定地点监视居住10天。10天上诉期过了,才能回家。——我当时就震惊了,党国的任性和创造力真是无穷啊。
Mickle_Shen:网易新闻后面的评论好可怕!
sq_tai:我只想知道为什么百度搜索"浦志强",很多网页都是404?
老聊V:今天,一个大个子律师因为七条微博被判有罪。特转录当年微博漫画大V"变态辣椒"的预言性画作,记之。
赵震JAMES:判三缓三,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式判决啊!
csxq:对于眼下的天朝来说,人权与法治进步的唯一标志是"无条件释放所有政治犯"。而高瑜和浦志强的缓刑,是有条件的,因此根本不能与之相提并论。我们可以看见的只是当局对个人尊严和权利的侮辱与践踏。基本上连"惨胜"都说不上,只是说比"惨败"大概好那么一点点。
追風000004:好一个"依法治国"!威风凛凛地悬在全体国民头上数十年?那一个屁民敢不服?全球注目下的"判三缓三",真是皇恩浩荡呀,谢主隆恩!用七条微博给人定罪,到底丢谁的人,谁?审的是别人,判的是自己的灵魂。
趙恢鵬:今天是很特别的一天,注定载入中国法制史。一个多年为了这个国度进步不断努力的律师,在自己家中聚会被抓,被关押一年多,然后仅仅因为七条微博被判有罪,这一切,他们说是依法逮捕依法审判,这就是他们的全面依法治国。下午无意看到有关林昭的纪录片,相比之下,当年多少知识分子不感到汗颜至死吗?!
胡一枪:经一年多调查,浦律没有嫖娼,他夫人放心了。律所账本很干净,合伙人放心了。罪证只有七条微博,公众放心了。接下来,爱怎么判就怎么判,哪怕法官当庭追加一条强奸母牛罪,也没人敢说啥。浦律多坐一天牢,就多一些人绝望。绝望的人多了,希望就有了。
章诒和:从来没觉得这里有"法",想批你,批你;想管(制)你,管你;想关你,关你,想判你,判你。想禁言,禁言;想禁书,禁书。我这辈子就是这样。至于有罪无罪之类,我根本不信。
张雪忠:遭受政治迫害的人,若想降低判刑机率,应牢记伍雷强调过的原则:零口供。有的人认为自己行为根本不违法,可以坦坦荡荡如实陈述。但政治案根本不讲法律,你一提供事实陈述,法院就敢判你有罪;若连基本事实都欠缺,起诉和判刑就较困难。另外,不管你自己怎么想,千万不要告诉警方别人做过什么!
tieyan:我为有浦志强这样的校友感到骄傲。南开大学也应该为他骄傲,他是践行"允公允能"校训的典范。另外,自由就好!
ChinaReporters:中国作家慕容雪村在推特上写道:"浦志强只应该被法庭宣布为无罪,当庭释放,然后他再为自己无辜系狱的600天寻求公正。除此之外,任何判决都是政治迫害,任何处罚都是对法律的玷污。缓刑一是宣判他有罪,二是污蔑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这种双重的污辱尤其不可容忍。"
© 无可奉告 for 中国数字时代, 2015. | Permalink |
Post tags: 司法独立, 因言获罪, 浦志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依法治国, 山巅, 三个自信, 寻衅滋事, 浦志强案, 口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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