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东部时间10月29日,王健林在哈佛公开回应股权争议,称在上市前两个月,齐桥桥和邓家贵夫妇以低价把所持有万达商业股票全部转让。上市时,邓氏夫妇已不是万达商业的股东。万达商业在香港上市挂牌的时间为 2014年12月。
财新网的这篇报道在发表数小时后即遭河蟹,同时消失的还包括各大门户网站的转载。
对于王健林的回应,《纽约时报》记者傅才德(Mike Forsythe)并不认同:
@PekingMike: Wang Jianlin:XJP sister sold stake in Wanda pre-IPO. Liaoning AIC screenshot taken just now begs to differ. 秦川大地。
(习近平姐姐在万达IPO前卖掉了股份。辽宁工商系统的截屏可不是这么显示的。秦川大地。)
《纽约时报》的这篇报道曾使习近平的姐姐齐桥桥一夜之间成为热点话题。《纽时》在另一篇报道中称,北京秦川大地投资有限公司由齐桥桥创办于习近平2007年升任政治局常委后不久。2014年10月8日,秦川的所有权从齐桥桥手中转移到了长期业务伙伴徐再胜的名下。
也许是注意到了工商系统页面中的这句话:
股东的出资信息截止2014年1月1日,2014年1月1日之后工商只公示股东基本信息,其他出资信息由企业自主公示。
傅才德随后发表了一则更正信息:
@PekingMike: Correction on that last tweet. This only shows Qinchuan was shareholder as of Jan. 1 2014. So possible sold pre IPO
(更正上一条推。这[截屏]只能证明截止至2014年1月1日,秦川仍是股东。所以在IPO前卖掉是可能的。)
(辽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截图)
但这其实是误读。
根据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属于自行公示信息的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在发生变动后20日内需要在公示系统进行填报并公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会对信息更新情况进行抽查。
"其他出资信息由企业自主公示"的意思是,股东出资信息由企业登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操作页面中进行自主更新,即更新的责任在于企业。
这意味着根据工商部门的信息,秦川目前仍为万达商业的股东之一。只是其拥有者,至少从表面看来,的确在万达于香港上市前两个月,从齐桥桥变成了原先没有任何股份的徐再胜。
附:
2014年1月22日的更正信息显示,秦川大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千万:
© Sandra Fu for 中国数字时代, 2015. | Permalink |
Post tags: 万达, 利益集团, 太子党, 王健林, 秦川大地, 齐桥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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